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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章 同归于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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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马:“只要能弥补我的过失,将真正犯人绳之以法,我可以用我的生命做代价。”

“哇……”超黑惊叹,还有这种人。曹云瞪超黑,超黑专心钓鱼。

曹云道:“也没那么严重,代价两条,第一条我昨天和李墨说过,断一只手。第二条,坐牢十五年。”

小马一愣:“曹律师你不会让我杀了嫌犯吧?这不行,我不是怕坐牢,或者断肢,我杀死嫌犯会抹黑警察的形象。”

曹云叹气:“你还是回去吧,申请休假两个月,然后把这事忘了。”

小马:“忘不掉的。曹律师你看我,我几天没睡好觉。我知道你们不理解为什么我会这么偏执。也许我性格就是这样,恳请曹律师帮助我这一次。”

超黑:“我知道更偏执的人,因为我看他一眼,他追了三条街,目的只是为了揍我。”这例子多了去了,比如典型路怒症。就因为不想让他加塞,他会在高速路上连续的别车报复。

偏执有时候也可以称呼为较真,较真的人不是很多,日常多数人更喜欢糊稀泥。似乎因为很多事不能较真,所以较真的人就显得很独,不合群。

曹云慢慢点头:“钱先收好,我不会破坏自己规矩。要么拿一百万,要么不拿钱。现在我先问你一个问题,为什么法官认为污染的凶器不能呈堂?”

小马想了会:“因为法律规定。”

曹云问:“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呢?”

小马摇头:“我不知道。”

曹云道:“你说你打喷嚏,最终导致凶器被污染,这是你一家之词。有证据证明吗?有没有可能是你故意栽赃陷害呢?法律不相信人品,只相信证据。如果法官依靠主观来判案,那将来呢?物证组为什么需要拍照?需要程序?需要采集所有的现场证据?甚至你们不小心踩踏到血迹,鞋子都得充为证物。”

小马连连点头:“我知道,我知道是我不对。”

曹云道:“其实,法官还可以有一个怀疑,会不会是嫌犯收买了物证人员为自己脱罪呢?怎么收买?也许是钱,也许是某物证人员做了一些坏事被其得知。诸如此类……”

小马问:“曹律师,我应该怎么做呢?”

曹云看了会小马:“我已经说完了,回去吧。别打扰我钓鱼了。”

小马想了好久,仍旧有些莫名其妙,但最终还是向曹云鞠躬道谢离开。

超黑也莫名其妙:“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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