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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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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刚刚上高中的时候,老师要求大家写周记,一周三篇。我本以为一周是七天,不料理解有误,老师指的一周是到周末。三天后,周记被收上去了。这是语文老师第一次收作业,我只写了两篇,但还是交了上去,因为我脸大。

周记在下午就发回来,让我想不到的是,老师夸我文章写的好。我寻思了半天,没琢磨明白是怎么回事。后来看看兄弟们的,才恍然。大家交的周记有三种:只写一篇的,两篇加起来不到600字的,早晨现编的。和他们的比,因为我的字多,所以文章写的好。

老师这一夸不得了,马上就有新同学过来和我联络感情,说他和我一样,爱好文学。我虽然不爱好文学,但没反对和他一样。大家都是新人,当时难免都很虚伪。

那同学问我发表过什么作品。我说啥也没发表过。这话说出去后,忽然感觉此人来头不小,为了挽回点面子,我又说:“现在的编辑黑着呢,发表作品需要有关系。”

那同学说他和我的遭遇一样,又问我喜欢什么风格的东西,平时爱看谁的书。

我想说我喜欢金庸的作品,但觉得有点俗。这时想起在初三的时候看了刘德华的爱立信广告,又看了一期《当代歌坛》,评价这广告拍的好,说广告没有具体的情节,而是环环相扣的精彩画面,引人产生无限遐想。出于对当时偶像的崇拜,我写了一个剧本,然后给大白和老金看过。我是他们的升学竞争对手,这二位怂恿我写续集。所以我后来一连写了三篇,还说将来等我比刘德华红了,也成立个天幕式的公司,把这些都拍成电影,连公司的名字都想好了,叫鑫影业。

想到这里,我对那同学说,我比较喜欢戏剧文学。

那同学大呼遇到知己了,然后声称他喜欢莎翁的作品,说他看过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《麦克白》《哈姆雷特》和《夏威夷商人》(原话如此)。然后问我喜欢哪些。

我也说我喜欢莎翁,并说我最喜欢《哈姆雷特》,“活着还是死去,这是一个问题”。我读《哈姆雷特》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,当时就是为了找这句话,用了不到五分钟把书从头到尾翻了一遍。

那同学又大呼知己,说他也最喜欢《哈姆雷特》,“dyingorliving,itisaproble”

最后我们一起评价《哈姆雷特》。我说《哈姆雷特》又叫《王子历险记》,那同学赞同;那同学又说哈姆雷特是英格兰的王子,我也没有异议。

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的话中漏洞百出,但也可以看出我们已经达到文学评论家的水平。

2.

还是继续说我的故事。

和孙馨成为同桌刚到一周,我又离开了课堂,开始第二个周期的化疗。

这次去时,医院里人患者就多了,没有床位。护士长琢磨了半天,才给我想出个法子。上午九点钟的时候有个患者出院,我可以住他的床。不过那张床是有人挂名的,新患者马上就会来,到时候我可能还要换床。

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。看这个架势,能住上就算不错了。

我把东西放在老吴头那里,然后在没有病床的情况下住院。像上次住院一样,刚住进医院还要一阵忙活,但因为已经轻车熟路,所以很顺利。一个多小时后,一切完毕,无处可去的我就在办公室里和老吴头闲聊。

下午有了床位,把东西放进去,然后走人。

第二天,化疗开始,方案和上次一样。第一天是特素,身上又缠了血压检测仪,十五分钟启动一次。到了晚上,我自己留在医院,没有回家。稍稍吃了一点东西,然后去医院后边散步,看到老吴头正在那里打网球。

老吴头招呼我玩两拍。我摆摆手,拒绝了,然后坐在一旁。网球场有三个人,老吴头,一个女学生和一个四十多岁的男老师。那个女学生站在球场的一面,穿著灰色a字裙,身体左右晃动,很专业的样子。老吴头和那个男老师站在另一面,老吴头打球,那个男老师当球童。

第一个球老吴头发,他把球抛的老高,等它落下,起身,挥拍,没打着。第二个球还是老吴头发,这次他“颠大勺”,球终于过网。不料那个女学生把球挡了回来,老吴头怕球童寂寞,没接。球童捡球的时候,那女生从裙子下边拿出一个球,发了过去。这个球力度很小,抛线也很高,老吴头想起种子选手此时都是上前边去扣杀,于是冲上去,很有力量的一拍,并且把球打中了。那球飞速的向女学生飞去。女学生或许没有接过如此快的球,摆了两个姿势,不知道如何应对,谁料那球飞到一半自己又飞了回来,原来是网下球。

老吴头一看不是学生的对手,就和球童说:“你来吧。”然后跑到一边,自己练球。

我看了一会儿球,又去其它地方溜达一会儿,回到病房。

今天又有一个人出院,还有一个人回家,除了我,就剩下老朱头和他的儿子。老朱头今年68岁,是个高干,白胖白胖的,得的是脑肉瘤。病情似乎很严重。他头发一根也没有,因为放疗,用墨水划了一道道的红线。很少吃饭,一天到晚不停的咳嗽。他咳嗽的声音像哭,响度很大音频很高,咳嗽到最后,“喀”一声,吐出一些不是痰不是血不是口水的东西。

他就这样咳嗽了一宿,我也就一宿没睡。上半夜的时候我还在翻来覆去,到了下半夜,我一看天都快亮了,这老爷子丝毫没有结束摇滚乐的架势,干脆不睡了,把耳机塞到耳朵里,听着“都怪爱的故事太多完美,我的今天才这样狼狈。付出等于收获,那是自以为。”

老朱头的仕途似乎很平坦。从一件事上可以看出来他对权力是多么的执着。他儿子拿来一张画,画上是老头西装革履的正襟危坐在办公室内。他的儿子在那里不停的说,突出这画的昂贵,说连颜料都是香港走私进来的。最后一句话切入主题:“到时候您老在上边写几个金字,‘严格律己,求实创新’,让新领导挂在会议室,永远警示他们。”

所有的副作用在头一天就发生,我于是不敢想象自己到了第七天会是一个什么样子。

音乐听多了也是个麻烦,此后的每天,我要么受到周围微妙声音的刺激,要么脑子里全是刚才听过的歌词。

这次拿录音机本来是想练练听力的,不料英文没有中文通俗易记,一句也没听进去。我真后悔顺手牵羊的拿了一盘音乐磁带。

在医院里我只住了一晚,那是因为我心脏不好而特素对心脏伤害很大,不得不小心翼翼。我在医院的时候,听多了《回家真好》,就以为回家后我就能睡着觉吃进饭打起精神,于是总盼望着自己能一步就走到家,可回到家后,痛苦依然。

3.

化疗的第二天,住进来一个小子,一问年龄,和我相同,都属狗。因为他生日比我大,所以我叫他小哥。小哥家住在阿城市的农村。

阿城位于哈尔滨南部的拉林河畔,全境多丘陵。当年完颜阿古打在吉林扶余起兵,用九个月时间就建立大金国,定都上京会宁府。这个会宁府,就在今天的阿城。圣彼得堡建都300周年的时候,北京凑热闹说自己建都850周年,阿城则跟着北京凑热闹,说自己建都888周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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